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2浏览:10设置

本科教学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创新应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的AI素养、创新能力和智能时代终身学习的能力,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所有纳入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选择申报以下两类项目之一。

(一)二级单位自主立项项目(A类)

本年度重点支持全外语课程、产教融合课程、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实验实训实践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通识课程等,建设层次、申报要求等详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A类)申报说明》。各院系推荐额度另行通知各院系应结合建设基础与规划,合理确定重点课程与一般课程的推荐数量(重点课程不超过总数的50%),避免全部申报单一层次和类型。近五年已资助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获评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学校遴选立项项目(B类)

本年度重点支持数智课程、“三进”课程,申报要求等详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B类)申报说明》。已经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数智课程建设已经上线的慕课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升级建设数智课程。

申报B类课程的,经院系审核后,须提交申报书至教务处,如入选学校立项项目,则不占用院系额度。

二、立项流程

1.建设单位推荐925日前)

各本科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申报说明和相应管理办法要求,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小组,组织安排申报。各本科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严格项目政治把关,评选出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符合本单位发展规划与教学改革总体方案、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经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2.学校评审/复核1011前

学校根据立项原则、范围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复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计划开展项目立项启动、拨发建设经费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学校重点、优先支持具有较好前期建设基础、体现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的项目,同时鼓励并支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跨院(系)、专业联合申报优质项目,跨学科课程可设两名不同专业的课程负责人。

2.各二级单位应全面加强对于课程建设项目的教材审核把关“凡编必审”“凡用必审”,严格规范教材审核和管理

3.对于A类项目,各二级单位可在符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对项目申报和结项提出适当的个性化要求,按期组织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并向学校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对于B类项目,各二级单位应加强项目监管与支持,根据学校要求按期开展年度考核,也向学校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四、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s://shisupms.zhihuishu.com/)提交。请各院系9月27日12:00前,通过系统提交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汇总表须包含院系推荐排序,含A类和B类课程。所有申报B类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于92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院系,并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申报说明

1-1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A类)申报说明

1-2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B类)申报说明

2.申报材料

2-1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2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管理办法

3-1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3-2 上海外国语大学数智课程建设评价标准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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