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鼓励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探索,推动高质量人才培养,特引入自选“合格制”(P/NP)方式(以下简称“P/NP”)记载课程成绩,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P/NP是指某门课程的成绩以“P”或“NP”记载,其中:
(一)P:表示学生课程成绩合格,所获学分将计入毕业总学分,但该成绩不参与班级总评成绩排序,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
(二)NP:表示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且不影响GPA。
第二章不适用课程范围
第三条 以下课程学生不得自选P/NP方式记载成绩:
(一)思想政治、体育、毕业论文(设计)、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必修课;
(二)主修专业的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
(三)开课院系规定不得采用P/NP方式记载的专业方向类课程;
(四)本身以P/NP方式记载的课程。
第三章操作规则与流程
第四条 学分上限:学生在校期间,选择以P/NP方式记载的课程累计不超过8学分,本身以P/NP方式记载的课程除外。
第五条 自选权限:每学期,每位学生可选择至多1门符合规定的课程以P/NP方式记载成绩,各学期自选次数不累加。
第六条 选择时段:学生须在每学期第10教学周结束前,通过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完成以P/NP方式记载课程的选择与确认,期间可随时变更,操作时间截止后,成绩记载方式不可再修改。
第七条 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在“我的课表”页面,对已选中的、符合P/NP条件的课程进行操作。对于可能与自身未来发展方向相关的重要课程,建议慎重自选P/NP。
第八条 成绩评定:学生每学期自选P/NP的结果不影响教师评定和录入该门课程成绩,系统将依据学生选择结果,自动将教师录入的该门课程成绩转换并显示为P/NP。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自选“合格制”(P/NP)课程的问答
Q1:学生如何选择以“合格制(P/NP)”方式记载成绩的课程?是否影响教师评定成绩?
A: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每学期,每位学生可选择至多1门符合规定的课程以P/NP方式记载成绩,各学期自选次数不累加。学生可以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我的课表”界面看到某门课程自己能否以P/NP方式记载成绩,具体操作选择的时间在每学期第10教学周结束前。选择结果不影响教师评定成绩,系统将依据学生选择结果,自动将该门课程成绩转换并显示为P/NP。
Q2:哪些课程学生不可以自选“合格制(P/NP)”?
A:不允许自选P/NP的课程包括四大部分:一是部分公共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体育课、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和毕业论文(设计);二是主修专业的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三是开课院系规定不得采用P/NP方式记载的专业方向类课程,相关课程名单由各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发布;四是本身以P/NP方式记载的课程。
Q3:如果某门课程的成绩评定方式本身已为“合格制”,是否会占用学生自选“合格制(P/NP)”的机会?
A:不占用学生自选P/NP的机会。
Q4:自选“合格制(P/NP)”申请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可以撤销?
A:申请即时生效,无需审批。在每学期第10教学周结束前都是可以撤销的,通过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我的课表”界面完成以P/NP方式记载课程的选择与确认。操作时间截止后,成绩记载方式不可再修改。对于可能与自身未来发展方向相关的重要课程,建议慎重自选P/NP。
Q5:为什么同一门课程,我同学能选P/NP,而我不能选?
A:因为同一门课在每人的培养方案中所属类别不同。假设“组织传播学”这门课程,同样是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如果是传播学专业的学生选课,属于专业核心课程,选课后不能选择P/NP;但这门课程对于同班的广告学专业学生来说不是专业核心课程,所以可以选择P/NP。
Q6:自选“合格制(P/NP)”方式记载的课程有学分吗?算绩点吗?
A:如该课程成绩合格,将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并计入毕业总学分,但该成绩不参与班级总评成绩排序,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的计算;如该课程成绩不合格,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但不影响GPA。
Q7:我是大四的学生,还有机会自选P/NP吗?
A:可以。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校生只要当学期自选1门P/NP的机会没有使用,便可选择使用该机会,但各学期自选次数不累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