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成效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上外教〔2025〕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秋季学期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
本次工作采取“院系组织评审、学校复核评议”模式。各院系统一组织评审并形成结论报送,学校对院系评审结论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对数智重点课程(中期检查)、和市级重点课程(结项验收)的校级答辩评议。
二、院系评审安排
(一)评审范围
各院系需组织本单位以下项目统一评审:
1.结项验收:2023年立项市级重点课程、2024年立项校级一般课程、其他超期未结项项目(含延期)
2.中期检查:2024年立项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校级数智重点课程
(二)评审流程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按“三、(二)”清单准备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组织评审:各院系在规定周期内(见“三、(一)”),组织“课程建设项目评审交流会”,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形式自定。
3.学校抽检:学校将组织专家至各院系评审会现场抽检。
4.形成结论:院系根据评审情况与专家反馈,对各项目形成明确结论,并填写《评审结论汇总表》(附件6)。
5.报送材料:各院系将汇总表及相关项目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6.校级答辩:学校将组织对数智重点课程(中期检查)及市级重点课程(结项验收)的校级答辩评议。
三、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请各院系统筹安排,按时完成组织、评审与报送工作。
(一)时间节点
1.计划报备:请于12月16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指定腾讯文档提交“院系评审交流会安排表”。
2.组织评审:请于12月16日(星期二)至12月29日(星期一)期间,完成本院系评审交流会。
3.报送结论:请于12月30日(星期二)12:00前,将院系《评审结论汇总表》(附件6)及全套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材料清单
项目类别 | 需提交材料 |
结项验收 校级课程 | 《结项验收自评表》(附件1,WORD版) 《结项验收情况表》(附件2,EXCEL及PDF版) |
结项验收 市级重点课程 | 《结项验收自评表》(附件1,WORD版) 《结项验收情况表》(附件2,EXCEL及PDF版)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附件3,WORD版) |
中期检查 市级重点课程 校级数智重点课程 | 《中期检查自评表》(附件4,WORD版) 《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5,EXCEL及PDF版)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附件3,WORD版)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诗
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电话:67701028
教 务 处
2025年12月15日
1.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自评表
2.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情况表
3.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参考模板)
4.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自评表
5.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6.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结论汇总表(分院系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