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和较强适应能力的多元化人才,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的支持下,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长三角高校交换生制度。
浙江大学拟在上海松江大学城园区招录10名2018级全日制本科交换生,现将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交流学校:浙江大学
交流期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2021年7月9日
拟在浙江大学就读院系 | 拟在浙江大学修读专业 | 年级 | 人数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2018 | 1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新闻学 | 2018 | 1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 2018 | 1 |
法学院 | 法学 | 2018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国际政治 | 2018 | 1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18 | 2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2018 | 1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英语 | 2018 | 1 |
二、选派条件
1. 专业对口;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3. 综合考量绩点和院系意见。
三、报名办法
学生自愿报名,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长三角交换生申请表》(附件1)交至院系审核,院系于1月25日17点前将审核后的《上海外国语大学长三角交换生申请表》(须有学生亲笔签名)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教务处。
四、审核及遴选
请各院系按照招生计划中的人数要求选派学生。教务处将汇总各院系报名信息并进行校内初审后,交至松江大学园区协作组进行统一复审。最终录取名单以松江大学园区协作组遴选公布结果为准。
五、指导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2014]7号)》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浙江大学要求,交换生需到校开展线下学习,浙大不安排线上教学。若疫情出现反弹,浙大有可能取消交换生项目。
2.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浙江大学暂无法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请在院系在选派学生时特别注意。若选派学生所在地区调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无法赴浙大交流学习。请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变化情况,以免届时无法入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学生返校后学分转换事宜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认定(含学分转换)办法》执行。如遇无法进行学分转换的课程,学生需在返校后补修相应课程。
4. 交流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照浙大收费标准在浙大缴纳,由学生自行承担。我校学费为学分制收费标准,经学分转换的课程依然需要在我校缴纳学费。
附:浙江大学培养方案查询:
http://ugrs.zju.edu.cn/pyfa/list.htm
附件2: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委培生信息汇总表-学籍中心入库用.xls
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