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8浏览:361设置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规定和《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我校2021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额度及条件

本年度我校申报名额2名。申报对象主要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各二级单位原则上最多可推荐1名教师。具体申报条件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必须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

6.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申报程序

各二级单位结合个人申报情况按“三重一大”相关程序组织推荐,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出具审核及推荐意见,于624日(周四)前将评审表纸质版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邮箱:chenlin@shis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8教楼321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教务处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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