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请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院系认定细则,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确保2022届毕业生按照要求完成学分认定,避免遗漏。
(一)认定细则管理
请各院系根据办法和已在学校备案的院系学分认定细则开展认定,院系学分认定细则如有调整请于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认定过程管理
认定方式鼓励采用线上认定,如有实际困难可采用线下认定。线上认定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和系统操作指导视频(附件4)具体说明。(学分认定系统网站:http://cxcy.shisu.edu.cn/xfrd/,校外网登录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三)认定结果管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需要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无误后将认定结果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附件2),于4月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教务处将根据院系提供材料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系统。
(四)认定资料管理
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认定结果等资料等同于学生课程考核试卷,请各院系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上外教[2019]39号)妥善管理。教务处将于4月1日-4月15日组织对去年学分认定材料进行抽查。
附件: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上外教〔2021〕6号).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