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辅修2022届毕业班学生须知(重要!!)

时间:2022-03-11浏览:4308设置

参加我校松江校区辅修专业学习的2022届毕业班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2届辅修专业学生期末考核、论文、学位评审等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各校同学注意根据进度完成相关学习任务。重要通知,请认真阅读!

一、辅修2022届毕业生

辅修2022届毕业生包括:

1. 2019年起参加我校松江校区跨校辅修的各校同学(现主修大四学生),包括已完成两年辅修学习的同学;

2. 因休学等原因转至辅修2020级,但在主修学校现已大四的同学;

3. 2021届毕业生中因论文、课程等原因申请暂缓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且目前仍未获得证书)的同学。

二、辅修学位论文及考试工作

1. 学位论文安排请查看【论文】上外松江校区辅修2022届(辅修2019级)毕业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安排(12.14更新英语)请同学们务必与本人论文指导教师确认论文相关事宜,论文各时间节点和要求以辅修专业开课单位和论文指导教师通知为准。

2. 毕业班课程教学及考核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辅修毕业班课程为论文4学分课程6学分。上课时间至辅修第9教学周(57日,周六*课程考核安排在辅修第10周教学周(59-515日)期间,课程及论文成绩预计将于61日前更新。*根据我校关于2022年放假安排的通知,57日(周六)安排54日(周)的教学工作

3. 如毕业班同学在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修读其他非毕业年级开设的课程,学位审核、证书制作与发放工作将于正常的课程考试结束、成绩发布后进行。

4. 2021届申请暂缓获得证书的同学(且目前仍未获得证书),请及时递交《辅修补考申请表》或重新撰写论文、参加论文答辩,以免错过毕业审核时间,已提交过《辅修补考申请表》及《辅修暂缓授予证书申请表》的同学请务必及时关注上外教务处官网辅修专栏关于补考的通知,在相应科目考试前与教务处联系确认参加考试。补考申请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请查看链接:【松江】2022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上外松江校区跨校辅修开学及学费缴纳安排

三、证书授予条件及发放要求

1. 辅修证书授予按照《上海松江大学园区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并参照我校《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等考试考核、成绩管理、学位授予相关规定。

2. 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另外颁发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1)完成辅修专业三年教学计划规定的6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包括学位论文),平均绩点不低于2.00

2)修读学生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须属不同学科门类,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对应学位。

3. 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的情况包括(无需同时满足):

1)修满辅修专业前两年教学计划规定的4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需提交《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申请表;

2)满足情况(1)的条件,但辅修专业第三年课程学分未修满无需提交《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申请表;

3)已修满辅修专业三年教学计划规定的60学分,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主修专业应获得学位与辅修专业应获得学位属相同学科门类,需提交《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申请表*

4)辅修满三年,已满足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授予要求,但辅修第三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自愿申请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放弃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资格的,需提交《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上外教务处官网--辅修专栏--常用下载)

4. 2021届申请暂缓获得证书的同学,通过补考或通过论文答辩,满足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要求,授予相应证书;未达到证书授予要求的,不授予证书,且不能再次申请延缓。

5. 证书发放及领取:辅修证书将在学生主修毕业时通过上外教务处官网辅修专栏发布通知领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须凭本人主修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均为原件)领取,辅修第二专业证书需凭本人主修毕业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领取,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上外教务处官网辅修专栏通知。

四、申请暂缓一年授予证书

1. 根据我校《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规定,毕业班学生离校后有一次补考机会,辅修2019级学生中,因课程成绩不及格、论文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达到获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要求的同学,可递交《辅修暂缓授予证书申请表》,保留申请证书资格一年。

2. 申请暂缓授予证书的同学,请在全部课程成绩发布后填写《辅修暂缓授予证书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扫描后于202263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辅修工作邮箱:fuxiu@shisu.edu.cn邮件主题为:松江-辅修专业-姓名-学号-主修学校-暂缓授予证书申请。申请的同学应在2023年辅修毕业审核前完成相应课程补考、论文撰写、论文答辩,满足证书授予条件后获取证书。

3. 重要变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要求,2022年起跨校辅修不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即,2022届辅修毕业班中的外校同学如在2022年我校学位审核中未能获得辅修学位,申请暂缓授予证书,我校将无法再为暂缓授予证书的同学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转为发放辅修专业证书。2022届辅修毕业班中的上外同学如在2022年我校学位审核中未能获得辅修学位,只有在提交了暂缓授予主修学士学位的申请且在2023年毕业审核前满足辅修学位授予条件后发放主辅修一张证书。对于未及时提交暂缓授予证书申请的同学,按照实际审核情况发放证书。

五、咨询

联系电话:67701031fuxiu@shisu.edu.cn(防控期间建议使用邮件联系)

 

上外教务处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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