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的通知

时间:2022-05-23浏览:419设置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速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高教平台”)于今年3月正式上线后,按照计划,将于6月推出虚拟仿真实验板块。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的通知》,为确保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以下简称“虚仿课程”)质量和运行稳定安全, 虚拟仿真实验板块的课程由相关高校和“实验空间”(网址: www.ilab-x.com)共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课程基本要求

(一)课程系统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并能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课程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三)课程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至少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四)课程的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五)课程应为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六)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七)课程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推荐。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

(八)课程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大规模并发数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或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九)课程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接口要求网址:http://www.ilab-x.com/jiekou)。

二、工作要求

1. 虚仿课程运营团队应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同时,数据需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2. 虚仿课程运营团队应开展常态化系统内容清查工作,重点包括对文本内容、多媒体内容、链接等的全面排查清理,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及涉密检查制度。

三、材料提交

请于52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推荐名单(见附件)通过OA经部门党政领导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卫玉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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