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首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26浏览:389设置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新时代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实现教育数字化转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首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高〔202242号),决定建设“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以下简称“示范课堂”),并组织开展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示范课堂建设以“创设示范课堂,引航教学创新,赋能教师发展”为目标,旨在将上海高校本科课程建设的优质成果和资源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的动能,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教学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市教委每年建设遴选一批深受学生欢迎,能有效促进主动学习、发展高阶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的本科课堂教学实况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为广大教师打造互学互鉴的教研交流平台。

二、推荐范围

学校围绕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择优推荐1-2节次课堂参与示范课程建设和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推荐课堂可从2022年秋季学期实际授课课程中遴选,课程原则上应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或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程

三、活动安排

首届示范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由市教委主办、复旦大学承办。活动主要包括遴选推荐、互鉴交流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遴选推荐阶段(202210月下旬-12月底)

学校按要求向市教委择优推荐候选1-2个示范课堂(含1节可供公开展示的课堂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等申报材料;

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评选认定工作,确定首批“示范课堂”。

2.互鉴交流阶段(2023年春季学期)

市教委组织各高校进行观摩学习,并举办“示范课堂”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互鉴交流活动。

四、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

1.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

2.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

3.推荐表中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符合要求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课堂教学设计表、课程教学大纲、最近一次开课教务系统截图)

以上材料均可能在网上公开,请各推荐单位党政负责人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注: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要求详见附件。如已有符合要求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请直接提交;如无,可暂提交除课堂教学视频外的其他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所提交文档材料,结合申报条件要求,择优确定拟推荐课堂,并协助完成拟推荐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拍摄。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114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以OA形式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处OA须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


联  系  人:刘思诗、陈琳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首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高〔202242号)

2.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

3.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

4.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教学设计表(样例)

5.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要求


教 务 处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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