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11-01浏览:2823设置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发挥各层次“专精特新”企业在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作用,探索创新产教合作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中小企函[2022]87号),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分批遴选办学基础扎实、产业服务能力强的高校,联合“专精特新”企业、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地方(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中心、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单位,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共同建设100150所“专精特新产业学院”。为相关单位同高校深化合作搭建一批融科研教学、实践实训、创业就业、社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产业人才培养载体,探索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可复制、能推广、见实效的示范性人才培养体系。

二、申报条件

1. “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由高校牵头,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可包括“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以上)、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地方(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中心、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其中“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1家。

2. 申报单位应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优先支持的工业“六基”、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结合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与产业结构特点,立足于申报单位优势专业,确定“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方向。

3. 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通知及建设指南(见附件),在自愿基础上确认联合申报单位,对建设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等要素进行规划,形成申报方案。

三、评审流程

1.单位初审。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基础、建设方向、保障支持等要素符合要求。

2.学校评审。教务处对照申报条件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将审核和评议情况提交学校进行审定,学校择优确定拟推荐产业学院。

3.项目建设办公室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开展线上或线下调研,系统考察申报高校所提交方案的合理性、真实性以及建设基础,形成评审意见。

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依据产业资源分布特点和申报高校实际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入围高校,并书面通知启动立项。

5.各高校收到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书面立项通知后,应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具体建设内容,制定产业学院的详细建设规划并提交项目建设办公室进行备案,随后根据申报方案启动产业学院建设。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对申报书内容严格把关,于114前将申报书以OA形式报送,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会签至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处后、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处。

 

联系人:陈琳

联系邮箱:chenlin@shis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的通知(中小企函[2022]87号).pdf

附件2.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pdf

附件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4.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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