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3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教育部认定的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新兴文科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 | 语言数据科学与应用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 胡开宝 |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 | 国际新闻传播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 | 严怡宁 |
高素质涉外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基于学科融合与文化对话的英语专业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研究 | 王 欣 |
高素质涉外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基于“多语种+”和“HAG+”理念的新时代全球治理卓越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杨 成 |
高素质涉外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新文科引领下的亚非涉外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程 彤 |
经管法领域新文科建设实践 | 新文科背景下基于“强基-融新”的管理类专业升级与改造 | 潘 煜 |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预期目标和任务措施,重点检查项目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质量、课程质量、教材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实质效果,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效果。
三、检查流程
1. 项目自我检查
各项目实施单位从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主要存在问题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进展,完成《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填写,形成自我检查报告(可参考附件3)。
2023年1月3日前由各单位将中期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和自我检查报告发送至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2. 学校审核检查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照项目材料开展审核检查。
3. 材料报送
本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通过在线平台申报,平台自2023年1月4日起开放。各项目负责人需在1月11日前登录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xwkxm.sdu.edu.cn),上传中期报告(附件2)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67701028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
教务处
2022年12月
附件:
附件1 教高司函〔2022〕13号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