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3浏览:1261设置

各院系:

请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院系认定细则,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

(一)认定学生范围

2023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如有成果也可参与认定。

(二)认定细则管理

请各院系根据办法和院系学分认定细则开展认定,院系现行学分认定细则如有调整,请经院系党政审核通过后,于19前发送至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做好细则解释说明工作。认定细则未作调整的,可按照2022年度认定细则操作。

(三)认定过程管理

认定方式原则上采用线上认定,线上认定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和系统操作指导视频(附件4)具体说明(学分认定系统网站:http://cxcy.shisu.edu.cn/xfrd/,校外网登录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四)认定结果管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需要在院系内公示,公示完成后将认定结果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附件2),于39前由院系负责人审核后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院系提供材料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系统。对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20233-5月取得成果,学校将于20235月开展补充认定工作。

(五)认定资料管理

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认定结果等资料等同于学生课程考核试卷,请各院系参照课程试卷严格管理,学校将于2023年春季学期组织学分认定材料检查工作。

 

附件: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上外教〔2021〕6号).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xlsx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4:系统操作指导视频.wmv


 

教务处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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