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05年秋季参加我校辅修专业现已结束辅修专业学习且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为制作辅修证书,特请你们于10月10日前交纳二寸免冠近照一张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201室),照片背书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学号、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