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有关精神,经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我校今年劳动节放假从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将5月4日(周日)调至5月2日(周五),即5月4日(周日)上周五的课。请按规定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并做好考勤工作。 请各院(系)及有关部门做好节前检查,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ΟΟ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