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09-09-18浏览:3563设置

201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开始,凡志愿申报的同学请于921(全天)9月22(上午1100之前)向各院系报名,“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直升研究生报名表”、“上海外国语大学外推直升研究生报名表”、“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请见本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2010年选拔校内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流程”、“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草案)”、“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年直升研究生报名表填写说明”见附件。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考试日程安排请于929以后关注研招办网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subindex.php?catecode=1001002000

关于报到时间地点及考试日程安排有任何问题,请致电研招办65311900-2239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09918

 

 

附件12010年选拔校内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流程(更新)

 

报名

选拔

92192413

教务处向各院系公布直升相关信息,各院系组织学生上校园网填表、报名;院系制定选拔标准,根据推荐名额数进行选拔。

支教

直升

审核

922下午13点以后

院(系)盖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

《团中央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申请表》;

《历年学习成绩表》(教务处盖章);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两封推荐信(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等材料给教务处审核。

外推

直升

审核

924

有外推名额的院系将选拔出的一名外推生的报考材料(相关院系将外推生名单在本院系公示两天):外推直升报名表、推荐信两封(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各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交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相应手续(在其外校报名表上盖章、签署意见),外推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本校

直升

审核

924

各院系将选拔出的“本校直升”考生的报考材料(相关院系将参加“本校直升”的学生名单在本院系公示两天):本校直升报名表、推荐信两封(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各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交教务处审核。

材料交

研究生部

925

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本校直升”上述材料交研招办复审

考试

109

1013

109上午:考生报到     

109下午:笔试

1010-12日:口试、政审(具体安排以109上午研招办发给每位考生的“准考证”为准。)

1013: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开会

拟录取

1013

研招办在校园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公示一周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教务处

 2009年9月16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草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推免工作不但直接关系考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为保证直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招收推免生应采取差额推荐、择优选拔的做法。差额推荐的比例一般为11.2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下达的本校直升名额与外推名额,认真做好本校本科毕业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各硕士学科点要重视和做好选拔和接收本校及其他重点高校优秀推免生的工作,优化我校生源结构。

4、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教务处、研究生部、各本科院系以及各硕士学科点应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以确保我校招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理论基础扎实,第二、三学年中获二等奖学金二次或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

三、推荐免试组织机构

1、为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推荐和接收分别由分管校领导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

2、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专家等组成校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工作日程(教务处、研究生部制定)、分配名额(研究生部根据下拨名额及教务处提供的各院系本科毕业生数量制定)、审核学院推荐人选(教务处)、公示推免生名单(教务处、研究生部)、签订协议(研究生部、学生处及考生本人)等工作。

3、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负责传达推荐工作安排、接受学生申请、评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等)。

4由校纪委组织监督小组,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并接受处理师生反馈意见。

四、推荐工作操作程序

1、校推荐工作办公室(主要指教务处和研究生部)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下达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额度起草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和日程、各学院推荐免试生额度(主要由研究生部制定)。并负责将通知和实施办法、推荐免试生额度及时下达到各学院(由教务处下达)。

2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将推荐免试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个毕业班。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报考志愿。其中:

1 拥有外推名额的院系毕业生可分“支教直升”、“本校直升”、“外推直升”三个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填表说明》)。

  报考“支教直升”的可再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具体填报方法见

《填表说明》)。报考“支教直升”的考生一旦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

研究生,不得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若报考“支教直升”的考生未

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研究生,在填报了“本校直升”志愿的前提下,

可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否则不得参加“本校直升”考试。

  报考“本校直升”或“外推直升”的不得再填报其他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各志愿间不得互相调剂。

2 无外推名额的院系毕业生可分“支教直升”、“本校直升”两个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填表说明》)。

  报考“支教直升”的可再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具体填报方法见

《填表说明》)。报考“支教直升”的考生一旦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研究生,不得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若报考“支教直升”的考生未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研究生,在填报了“本校直升”志愿的前提下,可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否则不得参加“本校直升”考试。

  报考“本校直升”的不得再填报其他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各志愿间不得互相调剂。

4、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遴选出推免生候选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本学院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贰天。

5、各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支教直升”操作办法见《关于招募推免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本校直升”和“外推直升”按此规定操作)和如下原始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1)《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本校”/“外推”直升研究生报名表》;

2)《历年学习成绩表》(教务处盖章)

3)由学院院长签署《上海外国语大学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含一份电子版);

4)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

6、学校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1“支教直升”推免生:

“支教直升”操作办法见《关于招募推免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2)“外推直升”推免生:

  对符合直升条件的外推生,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的外推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一周。通过公示的,教务处出具相应资格证明,外推生参加外校直升考试。未通过公示的,取消外推资格。

  获得外推名额的我校学生,由本人对外联系参加外校直升考试的相关事宜,相关材料由本人寄送。复试后被拟录取的,携外校书面通知到我校教务处登记备案。如果1023(上午10点前)尚未接到外校的拟接收函或未将拟接收函交到教务处或本人放弃,则推免生候选人资格失效,名额不得转让。拟接收函必须由本人提交教务处,并在登记簿上登记,作为已上交的凭证。

3)“本校直升”推免生:

  对符合本校直升条件的,将所有报名材料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审核。通过研究生部审核的“本校直升”考生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直升笔试(100分)、口试(100分)与政审、体检等考核;未通过研究生部审核的,取消参加本校直升考试的资格。

  各硕士学科点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情况等及该专业直升名额确定该专业“本校直升”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部将“本校直升”拟录取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的本校直升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71023前研究生部会在我校硕士招生网上公布上海外国语大学推免生名单(包括“支教直升”“本校直升”和“外推直升”)。已落实接收单位并公示的推免生(包括报考本校及外校的推免生)凭接收函(本校生凭本校接收函;外推生凭外校接收函复印件)参加研究生部招生办举行的相关会议领取网报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部会与教务处核实外推生的录取情况)。

8、已落实接收单位并公示的推免生(包括报考本校及外校),均以“推荐免试”类别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被拟录取的校内推免生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届时参见研究生部网站)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上海理工大学报名点(军工路516号)进行现场确认(具体通知届时参见研究生部网站)。被拟录取的校外推免生在领取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后,到接收学校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9、学生领回《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后,应仔细填写,到有关部门盖章,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寄(交)给有关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校直升的交至我校教务处,外推直升的按报考学校规定办理)。

10、推免生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研招办规定时间将体检表上交研招办(外推直升的按报考学校规定办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有关规定

1、直升我校的推荐免试生若在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发现有以下任一情况,将被取消免试直升入学资格:

1)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言行。

2)期末考试有课程不及格或未能按时毕业。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或“良”以上。

各学院在毕业审核工作中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校推荐工作办公室核实处理。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否则,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3、经学校审核确定的“支教直升”“本校直升”“外推直升”的名单不得互换。

4、凡违反《上海外国语大学免试录取研究生的协议》的推免生,学校将不安排就业推荐该违反协议行为将被作为不诚信记录放入本人档案。同时,该生推荐院系下一年度的直升名额相应减少一名。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09年9月16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年直升研究生报名表填写说明

我校打算报考直升研究生的本科同学请注意:

我校2010年直升研究生有三种类别:

1、支教直升:如通过直升考试,并达到录取要求,直升本校。请于1023参加本校直升会议,领取网报校验码等材料(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20109月前往支教地支教一年,20119月正式入学(具体政策及报名办法见校团委《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2、本校直升:如通过直升考试,并达到录取要求,直升本校。1023参加本校直升会议,领取网报校验码等材料(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20109月入学。

3、外推直升:如通过院系选拔和教务处审核,获得我校外推直升名额,去拟报考外校参加直升考试。被外校拟录取者,凭外校的拟录取通知到我校教务处备案,领取网报校验码等材料(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若达到该院校录取要求,20109月入学。(请向所在院系确认本院系是否有外推名额,再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时请注意:

1、拥有外推名额的院系毕业生可分“支教直升”、“本校直升”、“外推直升”三个志愿填报。选择报考“支教直升”的,请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选择报考“本校直升”的,请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直升”研究生报名表》;选择报考“外推直升”,请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外推直升”研究生报名表》(注意: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份报名表,不得填写多张。院系、教务处只为每位考生填写一次推荐意见)。

报考“支教直升”的可再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具体填报方法为:在网上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在此报名表页末填写是否愿意在“支教直升”未被拟录取的情况下报考“本校直升”(一定要有本人亲笔签名)。若未选择此项,不得参加“本校直升”考试;若已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研究生,不得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

报考“本校直升”或“外推直升”的不得再填报其他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各志愿间不得互相调剂。

 

2无外推名额的院系分“支教直升”、“本校直升”两个志愿填报,选择报考“支教直升”的,请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选择报考“本校直升”的,请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本校直升”研究生报名表》(注意: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份报名表,不得填写多张。院系、教务处只为每位考生填写一次推荐意见)。

报考“支教直升”的可再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具体填报方法为:在网上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支教直升”研究生报名表》,在此报名表页末填写是否愿意在“支教直升”未被拟录取的情况下报考“本校直升”(一定要有本人亲笔签名)。若未选择此项,不得参加“本校直升”考试;若已被拟录取为“支教直升”研究生,不得再参加“本校直升”考试。

报考“本校直升”或“外推直升”的不得再填报其他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各志愿间不得互相调剂。

3请将填写好的《上海外国语大学XX直升研究生报名表》(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有教务处章)、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两位教师(任课教师或辅导员)推荐信按所在院系所规定时间交至所在院系所,并参加院系所的选拔考核。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0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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