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时间:2009-11-30浏览:2079设置

各院系、各学生团体、全校师生:

今接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通知,现将相关精神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各学生团体、全校师生积极参加上海市“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参赛者应先将作品、个人信息(包括姓名、院系、联系电话等)报送校语委,同时,请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zhonghuasong)和央视网查看活动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自创作品至大赛电子邮箱:zthd04@wenming.cn(注:邮箱第5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0;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邮件内文中写明投稿人姓名、职业、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参选作品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专设信箱(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0;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

注:校语委联系方式67701028     联系人:祁海芹

联系邮箱:qihaiqin@shisu.edu.cn

附:上海市“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活 动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要求,市语委、市文明办将联合主办“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本次活动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承办。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增强文化自信与母语意识,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参赛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2.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四、参赛方式

1.参赛者应先将作品报送区县、各高等学校语委,同时,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zhonghuasong)和央视网查看活动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自创作品至大赛电子邮箱:zthd04@wenming.cn(注:邮箱第5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0;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邮件内文中写明投稿人姓名、职业、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参选作品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专设信箱(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0;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

2.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将参赛作品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于1120日前集体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备案。同时,遴选出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地域特色文化的作品(数量不限),刻录光盘,文字稿一式三份,一并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有关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审,优秀篇目将报送国家语委办。

五、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200951日-1130日;

2.评选时间:2009121日-1230日。

六、奖励方式

1.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报送的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优秀征文,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上按不同的省(区、市)板块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同时,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中华经典诵读”栏目中进行登载。

2各高等学校语委,各区县语委、文明办要对积极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市语委、市文明办将根据活动的组织情况,对积极参与的高校和区县颁发优秀组织奖。

3.大赛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优秀作品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上展示,并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中华诵”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由名家或诵读获奖选手朗诵。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华阳路1121号楼4楼);

联系人:柏云,邮编:200042

电话:625207666252519213641785022

邮箱:baiyun0211@hotmail.com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