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0-03-01浏览:2327设置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2号)、《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0]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征集、推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征集的范围是2001年至2009年期间所取得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我校教学、科研人员长期参与并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请各部门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本次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认真推荐本部门所取得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开展征集评选工作,确保推荐的教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申报成果不得超过3项。

三、材料填写

各部门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如下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见附件3,一式三份)。要全面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成果形式是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的,也需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申报材料需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需分开装订。

四、成果报送

各部门在报送所有成果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并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印刷品和实物除外)。

各部门请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截止日期为318,逾期均不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各部门自行留底。

联 系 人:肖琳

联系电话:65311900*242667701028

电子邮箱:xiaolin@shis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2号)

http://ofd.shisu.edu.cn/tabid/255/ArticleID/1688/Default.aspx

2.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02号)

http://ofd.shisu.edu.cn/tabid/255/ArticleID/1689/Default.aspx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及成果总结

(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ofd.shisu.edu.cn表格下载——教师专区下载)

 

                         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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