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大赛”的报名通知

时间:2010-06-10浏览:2033设置

各位同学:

“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即将拉开序幕,现将大赛的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鼓励港澳台侨组、留学生参加。

二、报名程序

1、参赛者将个人信息按下表填写完毕,于2010620日前发送至如下邮箱:qihaiqin@shisu.edu.cn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邮箱

 

 

 

 

 

 

    2、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于2010620日前交到我校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或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同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下表

 

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赛区:             组别:             书体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

 

所在学校(全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以下为书写内容信息

题目

 

选自

 

作者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相关信息见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0610
附件1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上海市教育委员

 

沪语委〔201011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各高等学校语委:

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初赛和复赛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机制

本市“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由市语委、市教委主办,市教委教研室和市语协承办。

二、参赛对象

本市所有在校大、中、小学生及中职学校学生。

三、比赛程序

(一)选拔赛

选拔赛由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在各自范围内自行组织。

1.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应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努力使在校学生全员参赛。要准确统计本校或本院系参赛人数和参赛信息,填写好《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1),均以电子形式报所在区县或高校语委。汇总表填写方法和要求具体见《〈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附件3)。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语委在汇总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各二级院系有关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本区县或本高校的参赛情况汇总表,于71日之前同时以书面和电邮形式报市语委办。

2.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高等学校各二级院系按年龄组别和书体类别,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具体数量由各区县和各高校语委自行确定后下达),报送至所属区县和高校语委参与初赛评选。报送初赛作品时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整填写《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通知》附件2)相关信息,并附于作品背面。

(二)初赛

初赛由各区县和各高等学校语委在所辖各中小学、中职学校或各二级院系报送的作品中组织评选。

各区、县通过初赛选拔28名选手进入复赛,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中职组、高中组、港澳台侨组、外籍学生组各4名,每组别软笔、硬笔各2名。

各高等学校通过初赛选拔6名选手进入复赛,高校组(普通大学生组)、港澳台侨组、留学生组各2名,每组别软笔、硬笔各1名。不招收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港澳台侨组、留学生组可空缺。

本市初赛的截止日期为2010627日。各区县和高等学校语委应在此日期之前将进入复赛的选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卡》报市语协。其中汇总表以电子形式报送,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登记卡》以实物形式报送。

(三)复赛

复赛由市教委教研室、市语协统一组织现场比赛。时间、地点、参赛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比赛设奖

本市范围内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各若干名,颁发奖状和证书。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选拔进入全国决赛的选手。

本市根据各区县和高等学校初赛报名参赛选手的数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语委要将此次比赛作为对学生加强汉字规范意识教育和能力教学的有力抓手和良好契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及各二级院系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扩大在校学生的参与面;特别要努力发动民族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港澳台籍和外籍学生、在华留学生、特教学生等积极参赛。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时按质地做好初赛的组织评选工作,保证选拔优秀选手进入复赛。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语文教学、写字教学,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参赛,并将中小学生参赛情况记入《学生成长手册》“社会实践情况记录表”。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要结合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等广泛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赛。各级各类学校参赛情况将纳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各区县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要对初赛的评选工作积极提供业务支持。

市语委办联系人:姜冠成;电话:23116784;通讯地址:大沽路1003303室;邮编:20003;电子邮箱:ywb_sh@163.com

市语协联系人:于桂平;电话:62555270;通讯地址:陕西北路486号;邮编:200041;电子邮箱:guipingyu@163.com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汉字  规范  竞赛  通知

抄送:教育部语用司;本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68日印发

 

(共印280份)


附件2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语用司函〔201032 号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

“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熟悉、亲近经典,对于培养青少年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影响,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2009年,我司举办的“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通过各地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共有近千万学生报名参赛,涌现出大批优秀作品,展示了学生较高的汉字书写水平及我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成就,社会反响热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继续以全国性的比赛活动引导、带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推进及学生书写技能的提高,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0年工作要点,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一)大赛由我司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专业指导。我司文字处负责赛事安排、信息交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决赛和特等奖比赛、表彰等的组织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为一个赛区,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本赛区的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妥善安排报名、初赛和复赛,组织选送作品、选手参加决赛、特等奖比赛,搜集、报送各类信息等。具体组织运作方式由各地确定。

  二、大赛主题及书写要求

  大赛主题为“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0531日前,各赛区确定组织方式,将本地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报我司。

  2.2010710日前,各赛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司报送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3.各赛区现场复赛及作品评选时间自定。

  4.2010831日前,各赛区向我司寄送决赛作品(以邮戳为准)。

  5.2010910日前,各赛区将大赛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司。

  6.20109月下旬,决赛作品评选及公布结果。

  7.201010月下旬,特等奖比赛。

  (二)比赛组织方式

  分初赛、复赛、决赛、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

  初赛、复赛由各赛区组织完成;复赛须采用参赛者现场书写方式,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由各地自定。

  决赛、特等奖比赛由我司统一安排,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1)共设8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决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初赛、复赛由各赛区自行安排。

  2.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见附件3

  四、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

  2.教师奖项: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

  3.组织单位奖项: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表彰方式

  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相关信息将刊登在我司及相关网站。

  五、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

  应充分认识组织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于推行规范汉字、促进书写教育、学习中华经典的积极作用,各地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及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扩大参赛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使比赛成为本地区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过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动。请各地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市及属地高等学校,扩大宣传面,使相关部门、学校提高对做好比赛组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部署发动与宣传培训工作,尽可能动员广大学生踊跃参赛,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二)认真部署,周密组织,规范操作。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09年比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本赛区比赛的组织运作方式,严格遵照比赛规则,组织好有关赛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保证信息公开,建立相关平台与渠道。注意搜集、整理比赛报名统计信息、相关文件及新闻报道、比赛音频和视频资料等,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司。赛事信息、参赛要求等应及时向比赛组织单位及广大师生通报。

  教育部网站我司主页专门设立书写大赛专题,提供发布和交流大赛信息等服务。

  我司联系人:张艳,电话:010-66092215;电子邮箱:wenzichu@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用司文字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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