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校部分0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出具201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的情况,教务处现做如下安排:1、 拟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下载报考专用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后报送院系;2、 由院系为该生出具书面证明,包含该生的学习表现(如考勤、绩点)和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纪行为,是否受过处分);3、 由院系统一收集后报送教务处。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务科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