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经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从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周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周一),4月2日(周六)上周一的课,4月3日(周日)照常公休。
请各院(系)及有关部门做好节前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Ο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清明节 放假 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