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在“十二五”期间拟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并于2011年开始在“985工程”高校试点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2年将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学校范围扩大至“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高校,建设3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为了做好2012年精品视频公开课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定位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服务大学生为主体,同时面向大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通过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实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社会责任,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造就一批“名师名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兼顾其他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2.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我国高等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水平。
3.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4.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2)。
三、 申报程序
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分为课程申报和选题申报两种申报形式,采用教师自愿申报、院系审核、学校组织专家遴选的方式。
1.拟申报的教师填写《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3),各学院对申报的选题/课程进行审核。选题申报应保证在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课程的全部录像和制作工作;课程申报应保证在3月4日前完成的课程的全部录像和制作工作。视频公开课的主讲教师可参照《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2),并参阅“爱课程”网(http://www.icourses.edu.cn)及其合作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网易(http://v.163.com/special/cuvocw/)上的“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开展视频拍摄和制作工作。所申报课程应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中心建立课程网站并开展教学互动。
2.请各院系务必于2012年3月4日前统一将以下资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将材料(1)(2)的电子版本发送至hhwang@shisu.edu.cn
(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3)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3)推荐选题的课程教学录像样盘(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或者推荐课程的全部视频光盘。
3.学校将于3月初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选题/课程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资助建设经费5万。如列入国家精品课程,教育部每门课程将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4.教务处联系人:王会花,联系电话:67701028(松江)35372426(虹口)。办公地点:虹口行政楼205室,松江行政楼201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
附件2: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附件3: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
附件4: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