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项目:
为促进项目按照预期的方案更好地开展,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上外办[2012]6号)的要求,学校拟对2012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5月立项、预计于2013年5月前结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12月3日~12月10日)。项目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表中所涉及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批准经费”等内容均以公布的为准(见附件2)。请认真核对后填写。《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交至所在院系。同时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发表的论文、专利、调研报告、项目日志、成员的心得体会等,并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在院系。(说明:希望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以上支撑材料。本次不作为必须提交的材料,但是最后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2、院系组织检查(12月10日~24日)。各院系要认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织“院系指导小组”、“院系专家指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作出评价。院系必须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意见并盖公章。《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以及电子版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zhul@shisu.edu.cn.
3、学校组织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检查表》等材料,进行项目抽查。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在公布中期检查结果。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拨付40%的经费支持项目继续实施。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三、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材料提交
各院系于12月24日前集中将本院系《中期检查表》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要求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联系电话:67701028,邮箱:zhul@shisu.edu.cn;联系人:朱磊
另:请2012年立项的所有项目负责人(全校共150项)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3),填写并签字后,交院系盖章。院系统一将合同书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科。合同书中内容请以公布的为准(请见附件2)。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教 务 处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