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现决定对全校各本科专业负责人基本信息进行收集。
请各院(系)于2013年3月20日前填写附件中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登记表》,经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科(虹口:机关行政楼205室,松江:行政楼203室),并同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hwang@shisu.edu.cn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