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上海高校共享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3-04-17浏览:1626设置

 各院系、各课程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效益最大化,上海高校共享中心决定在第一批7门共享课程试开放运行的基础上,以稳步推进的方式继续扩大试开放运行的课程门数,计划于2013年秋季开放的共享课程门数达到1520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根据上海市教委意见,第二批共享课程仍以受众范围广的通识教育类课程为主

2鼓励各校教师及教学团队依据各类学生或社会需求,在各教学质量管理规范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教学创新。

3鼓励各高校采取校际联合、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优质共享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为提高建设效率,推荐的课程须符合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在《关于共享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尤其具备以下要点:

1.已有现成的能在共享中心发布的课堂教学视频资源,必须保证所有视频资源在开课前一个月上线。

2.已有一支不少于4名主讲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以满足不少于4个教学点的开设,并能按需要组建助教团队。

3. 申报课程须在一定程度上适合部分自主学习,课程主要采用基于网络的技术授课,结合适量(34次)的集中面授(包括讨论和交流)。

4课程教学团队必须通过共享中心平台,有效地开展教学讨论、布置及批改作业等交互教学活动,建立视频授课随机考核考勤机制,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质量和归属感。

   

三、申报流程

1 网址:

http://www.ucc.sh.edu.cn/web/pages/declare/shareCourseAndMinorMajorDeclare.jsp?page=2

2开始时间: 2013419

3截止日期:2013515

4.申报流程:登录网址——下载文档《共享课程申报表》——填写后上传

课程申报信息(在线填报)须包含:

课程适用对象,课程目标,课程简介,教学模式,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学时及分配方式,课程建议学分,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参推荐,课程考核说明,教学设计完整的视频提供时间计划、教学班建议规模。

5.上传完毕后请将《共享课程申报表》发送到zhul@shisu.edu.cn

 

四、课程评审及配套政策

1.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各高校申报的课程,确定建设课程名单(2013530公布)。评审结束后,批准的建设课程须在2013年秋季学期进入共享课程教学运行。

2课程建设经费:评审通过后,每门新建的共享课程给予2万元的课程建设费,在开课后发放课程负责人。

3课程教学绩效课程教学运行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150元学分/学生×课程学分数×选课学生人数。

⑴教师教学绩效补贴计算方式为: 课程教学运行费用×60%

⑵教师教学绩效补贴分两次发放: 原则上在开课后一个月左右先发放40%;第二次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整体考评(即最终选课学生人数、学生满意度、每次面授及讨论或实践的出勤率等),并根据最终考评结果发放剩余的绩效补贴。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6

邮箱:zhul@shisu.edu.cn

地址:松江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5

 

                                    

                                                       教务处

20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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