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0浏览:1841设置

 各院系、各项目: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上外办〔201327号),我校2013年共有80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详细名单请见附件)。现将立项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立项的一年期项目期限为20135月—20144月,学校将分别于201311月和20144月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相关通知预计于20139月和20142月发布,各项目可在教务处网站查找2012年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要求,以作参考)。两年期及以上项目时间节点以此类推。请各项目从立项之日起认真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好寒暑假和其它时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学校会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2、各项目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原始的材料,包括问卷、照片、视频、音频、调研记录、日志、心得体会等。同时,建议各项目成员多修读创新类和创业类课程,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创新类和创业类论坛、比赛和其它交流活动。努力尝试撰写论文,申请发明专利。这些都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3、请各项目认真阅读《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注意积累发票,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销。项目经费预计于9月份下拨。

4. 学校规范过程管理,对于需要变更事项的项目,如延期的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更换题目、更换负责人、更换项目成员等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交由各院系负责老师,学院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交到教务处。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强调“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要努力尝试解决问题,不能轻易放弃。务必与指导老师多多沟通和交流。

                                        教 务 处

                                       2013年6月4

附件:《关于公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上外办〔201327号)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