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年课程建设基金申报通知

时间:2007-03-16浏览:2398设置

 

各院(系、部):

课程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的重要措施,希望各院系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教师申报。现将学校2007年开展课程建设(包括一般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3月15日—3月26日。各院(系、部)组织上报课程建设项目,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参见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中的“教师专区”)。申报表书面材料请各院(系、部)有关负责人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周三至周五,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65311900*2426;周一至周五,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7701028),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xiaolin@shisu.edu.cn

2.评审阶段:4月2日—4月12日。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初审;学校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终审,评选本年度我校一般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资助项目,并遴选申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备选课程。

3.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材料准备阶段:4月12日—4月30日。要求各备选课程组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寻找差距,继续完善电子版课程网上教学资源。

三、几点说明

1. 一般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请参阅教务处网页“管理文件”中的“校颁文件”栏目。

2.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申报课程的课程组老师可查阅有关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和申报资料,网址:http://166.111.180.5/new/,相关的文件可点击该页面的“政策公告”栏目,申报课程的填写内容和评审标准可点击表格与标准栏目。

3.对于某些建设内容优势明显、仅网站建设方面存在困难的课程,学校委托网络中心扶持其课程网站的建设。这些课程组的有关人员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与网络中心的负责老师联系,相互协调,进行课程网站的设计和制作。

4.申报精品课程经初审通过者,每门课程获得2000元启动经费,用以制作电子版课程网上教学资源等项工作(参见教务处网页“管理文件”中的“校颁文件”)。

                            

 

                              教 务 处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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