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3-16浏览:2163设置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教材建设工作,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上海市教委决定开展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为推进我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和扩大我校的影响,我们力争在此次评奖活动中多拿奖,请各院系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本次优秀教材奖的申报工作。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为20031月至200512月间由出版社出版或

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     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

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4.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三)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二、         申报办法

(一)请各院系或部门认真统计自20031月至200512月期

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本院系或部门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的教材。

(二)已获得上海市级以上奖的优秀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

(三)请各院系或部门评选出本院系或部门的优秀教材奖,并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推荐申报等级(本次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在各院系或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聘请2-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审并填写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学校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后按出版教材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

三、         申报材料

(一)上海普通高校2003-2005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和上

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

(二)申报教材样书1本,修订版的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四、         申报时间

20073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统一送到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电话:67701024;联系人:周金炎。

E-mail: zhoujinyan@shisu.edu.cn

 

20073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