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4浏览:968设置

 各院(系、部):

课程建设是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广泛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课程类型

本年度资助课程类型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一般课程和在线课程。本年度重点资助服务于“多语种+”人才培养平台搭建,体现专业交叉融合,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的课程以及优质创新创业类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精品课程和一般课程

1、申报条件

1)精品课程以创建上海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目标,应是体现学校优势学科和办学特色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担任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

其它申报范围及条件请参阅《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附件1);

3)申报人作为校级、市级及国家级课程建设资助项目负责人有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申报项目与以往课程建设项目内容重复者,除非在课程教学设计上有重大改变,本次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制定科学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应该与学科、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的目标及方向。

3、建设要求

各类课程建设标准请见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修订)》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课程建设标准(修订)》等。

(二)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重点建设一批注重多专业融合的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

1、申报条件:

1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应该是相近学科的共同基础课,面向校内多个专业开设,一般为教学计划内教授学科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必修课程(包括实践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受益面大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课程主讲任务。课程教学团队应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

3)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是教学计划最基础和核心的部分。希望各教学单位以本次申报为契机,制定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3-5年建设规划,明确3-5年内课程建设的目标、重点建设的平台课程、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2、建设标准

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在政策和经费待遇上等同于校级精品课程。所有建设要求应参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三)在线课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教团队,能在课程上线后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2)学校鼓励教学名师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的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资源积累比较丰富的优质课程,广受学生欢迎的通识课程,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的优势与特色的专业课程积极申报;鼓励教学方法灵活创新、教学效果好的课程申报在线课程。

2建设要求

建设项目须对现有课程进行教学设计及改革以适应在线课程教学特点,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建设期满须在课程平台上线开课。具体要求有:

1)明确课程目标定位,优化课程内容,完成课程的教学设计以符合网络教学特点。完成课程的设计、教学视频的拍摄及各类教学资源的编制与建设;

2)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课程视频模块集。每个视频时长适中,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应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课程视频、教学资料、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

3)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4)上传课程内容到在线课程平台,并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

5)课程团队应包括主讲、在线教学人员和助教等,要充分做好网络教学设计,既确保课程学术性又考虑技术性;

6)开课期间,应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维护课程论坛、讨论区和答疑区,以保证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3、支持措施

1)学校将对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资助3万元/门的建设经费;

2)已建成的在线课程先在校内实施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教学。校内试用效果好、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上海精品开放课程项目。课程若在国内和国际平台上成功上线,学校将会给予额外的奖励经费;

3)学校将组织在线课程设计制作讲座,以帮助广大教师进一步深入理解在线开放课程及其制作,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4、成果所有权说明

凡获学校立项的项目,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校拥有,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使用,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

三、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414日—52

2、评审阶段: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初审;学校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进行终审,评选本年度我校立项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四、材料提交

1、申报精品课程、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和一般课程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附件2);

申报在线课程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经院(系)课程建设委员会审核并填写相关意见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并在课程中心建立以所申请课程名称命名的课程网站,并与相关课程做好关联,将相关辅助材料传至网站做评审之用。

2、以院(系)为单位,请各院系于52日前汇总各课程申报材料,包括各门课程的《申报书》以及本院系《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类别排序);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后发送至zhul@shisu.edu.cn

五、其它

1、本次申报要求教师必须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上建立课程网站教师可通过登录学校信息平台后直接点击“课程中心”即可直接登录。相关使用说明请进入“我的空间”后点击“在线帮助”查看;

2、为配合此次课程申报工作,学校将于近期举行“课程中心”的使用培训,欢迎有意申报此次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与;

3、请各院(系、部)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整合历年课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检查落实这些项目在教学中的应用,并指导督促未按期结题项目尽快结题。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            邮箱:zhul@shisu.edu.cn

地址及电话: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7701028

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35372426

 

 

                                  教 务 处

                               2016414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上海外国语大学各类课程建设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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