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9-11浏览:2495设置

各学院(系、部):

为贯彻教育部函《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文件精神,做好教高司函〔2007134号、教高司函[2007]136号、教高司函[2007]137号和教高司函〔2007138号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将教高司函〔2007134号、教高司函[2007]136号、教高司函[2007]137号、教高司函〔2007138四个文件公布于我校教务处网页,请尽快按要求组织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也可以在教育部网站下载有关文件,网址:http://www.moe.edu.cn/)。

二、请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我校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见《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四、我校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单位,请按教育部教高司函〔2007134号、教高司函〔2007138号文件具体要求于917日前提交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914日前提交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 系 人:肖  琳(E-mail  xiaolin@shisu.edu.cn

联系电话:6770102865311900*2426

 

 

 

教 务 处

20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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