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5-2016年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时间:2016-10-17浏览:1211设置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5-2016校级优秀教学奖的推荐及评选工作,以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是在2015-2016年一直任本科教学工作的我校在册在岗本科专任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老师)都有资格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优秀教学奖。

二、申报条件

1.忠实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积极接受并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及教学单位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及与教学有关的工作,成绩突出。

3.近两年内无任何教学事故,也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4.教学工作量饱满

① 近两年内总授课时数和总教学工作量按学期平均都不低于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的标准。

② 近两年内承担过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同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本科生核心课或必修课,并开设过学科专业选修课或全校性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5.教学水平高

① 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合理安排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注重提高学生自学能力;讲授内容正确,重点难点突出,语言表述清晰准确,课堂知识信息量适度,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水平,能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规程实施各个教学环节。

② 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含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书育人等方面都取得优秀成绩。

③ 应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引进、开发制作和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6.教学效果好

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中,近两年内平均评分应达到本单位在册在岗专任教师排名的前三分之一。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本次学校优秀教学奖的评选程序如下:

1.教师申报和教学单位评选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审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此次优秀教学奖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召开本单位教师(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师、教学管理一线人员)会议,务必使每位教师了解此项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

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优秀教学奖评选,于1128前将签字盖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等材料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将前两项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评审办法,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考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经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四、其他事项

1、优秀教学奖已纳入学校教职工的评价考核体系,请各教学单位将本次优秀教学奖评选作为推动教师投入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教师参与;

2、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部门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其奖金的筹集、评选和奖励办法,由各教学单位自定;

3、各教学单位要实行民主推荐、公开评审的方式,通过民主公开程序,推荐出师生公认的“德教双馨”优秀教师,并积极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和推广等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孔祥博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6

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松江校区203                     

               

                           20161017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审办法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候选人汇总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