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9浏览:906设置

 

各院系、各课程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落到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要求,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精品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大类平台课)、微课程建设项目,并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以及已获得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的课程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的课程参与申报。

3.申报课程要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评选办法

1.本年度我校向市教委推荐的额度为13门。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2.市级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获得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的课程才可申报市级精品课程。

三、材料填写与提交

1. 请各位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四份和《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2. 请各课程负责人于4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sishi@shisu.edu.cn。

  3. 填写说明:《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中“6.经费预算”一栏,我校属于“非教委部门预算单位”,所涉及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当时校级课程立项时批准的经费填写相应的预算。《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最后一页请各项目负责人签名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     联系电话:67701028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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