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4浏览:2066设置

各学院(系)、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校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工作,现将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65月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预计于20175月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6年之前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预计于20175月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除创业实践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清单

材料1:《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

材料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2,注意各项目类型下载填写相应的总结报告)。

三、验收流程及相关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项目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cxcy.shisu.edu.cn),网上填写结题验收材料(网上填报详见使用手册,附件3)。

1)完善“周进展记录”。

2)“提交项目成果”。项目成果表是项目组取得的成果统计,请如实填写项目开展过程中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奖情况以及参加会议等成果,并将正式发表的论文、专利、发明成果、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附件。其中,发表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首页、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已被录用而未见刊的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获奖、专利专著及相关成果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提交结题表”。根据各栏目要求如实填写。附件只需上传上述结题材料中的材料1《结题验收表》和材料2《验收报告书》。请打包压缩后上传(总大小不要太大),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4)以上材料完成后请联系指导教师在网上填写意见,并将纸质材料上签署意见。最后将材料1《结题验收表》和材料2《验收报告书》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二)院系组织验收

各院系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作出评价。所有项目务必组织答辩,请院系做到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经费支出,成果鉴定等,不得弄虚作假。同时对结合项目的完成情况、语言表达、格式规范等进行综合评价。不达到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后仍不达标的项目做延期处理。

请院系在《结题验收表》(附件1)中填写意见并盖公章,按照15%25%的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四舍五入,15%比例计算后不足1个的院系可给1项)。

512日前各院系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科:

1、结题材料1《结题验收表》和材料2《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份(须包含指导老师意见和院系评审意见),并请确认网上已经填写最终的学院意见。

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网上可以自动生成,打印即可)

3、《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网上可以自动生成,打印即可)。请附上各项目纸质证明材料。其中,发表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首页、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已被录用而未见刊的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获奖、专利专著及相关成果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

(三)学校组织验收

学校将及时组织校级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学校答辩时间初步定在五月下旬,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验收结果将及时公布。

(四)制作证书和结算结题经费

学校将给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证书并结算结题经费。

四、其他说明

1、院系提交相关材料后在学校公布验收结果前,请预先做好项目的收尾工作。提前通知各项目组准备项目执行过程中积累的有效发票,并对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待学校公布结果后,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题报销事宜;

2、无法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6),其他情况的请填写《项目变更表》(附件7),经签字盖章后及时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3、希望院系做好此次验收总结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成果的推广和经验交流活动。

4、教务处联系人:孔祥博 ;邮箱:kxb@shis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77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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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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