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2014〕7号)以及“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试点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精神,2017-2018学年上海地区将选派学生赴浙江大学交流学习一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名额及接收专业
拟在浙江大学 就读院系 | 拟在浙江大学 修读专业 | 接收年级 | 名额 |
公共管理学院 | 国际政治 | 2015级 | 我校1-2名 |
光华法学院 | 法学 |
人文学院 | 新闻学 |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 英语 |
各专业教学计划请至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网站查询;学费、住宿费参照浙江大学交流生统一收费标准。
二、选派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2.综合考量绩点和院系意见。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学生自愿报名,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长三角交换生申请表》(点击下载)于2017年5月5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纸质版交至院系审核筛选;院系将本专业最终推荐学生(每专业限一名)的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松江校区行政楼205室)。
四、审核及遴选
教务处汇总所有的报名信息后,进行校内审核,核实学生相关信息;之后将审核材料递交至松江大学园区进行统一遴选。最终录取名单以松江大学园区协作组遴选公布结果为准。
联系人:杨露萍
联系电话:67701031
联系方式:jiaowuchu@shisu.edu.cn
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