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全日制本科教育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安排

时间:2009-12-16浏览:3709设置

 

一、考试和放假日期

1、考试日程安排

1)全校公共课考试定于1228(周一)至1231(周四)之间进行。

2)全校专业课考试定于14(周一)至18(周五)进行,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日程考试安排表请于1225日(周五)前送教务科备案。各院(系)最后一场考试必须安排在18(周五)上午进行,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校教务处将于18进行巡查。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全校一年级英语统考定于14(周一)上午815开始;二年级英语统考定于15(周二)上午815开始。

4)各院(系)的插班进修生必须参加所在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凡不参加考试者,学习结束时不发给进修证明。

2、寒假和下学期开学日期

1)今年学生寒假从111(周一)起至227(周六)止。教职工放假日期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2)下学期报到注册日期为228(周日),31(周一)正式上课。

二、复习考试要求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试,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质量。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必须充分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期末复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各任课教师应针对教学要求及学生的薄弱环节加以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课程考核,应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着重检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封面或标题按教务处统一要求设计,试卷内容难易应有适当坡度;并附有AB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每门课程试题答卷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学时。试卷应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院(系、部)备案。若出现试卷上的各类问题,应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考试结束后,各院(系、部)应按规定保存学生试卷。

3、复习考试期间,各院(系、部)必须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教师应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凡发现学生考试作弊或协同考试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令其离开考场,并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4、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公共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如有旷考或作弊等异常情况须在该表注明。考试结束后,主考和监考教师清点完试卷,根据要求填写“公共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收齐后送教务科存档;各院(系、部)可参照该表制作“专业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我校《考试和考试纪律规定》。

6、学生凭一卡通参加考试,遗失一卡通的学生,应在考试前及时申请补办。

7、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作缓考处理。

8、考试期间采取两级巡查制度,校试场巡视组将对所有公共课考试和部分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各院(系)应成立试场巡视组,并必须对本院(系)学生参加的公共课和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

三、成绩考核记载

学生成绩的记载均按我校《关于学生成绩记载的规定》执行。如有考试不及格须补考者,必须在本学期放假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该课程(包括公选课)考试结束一周内,从教师评教网上输入课程成绩,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在教师成绩输入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审核,并于开学三周内将期末成绩和补考成绩汇总后,送交教务科。

 

 

                                            

                                          2009年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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