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6-15浏览:1560设置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于2017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日前上海赛区选拔赛已全面启动。

为充分展示我校学生风采与创新创业项目建设成果,推动学生项目成果转化,拓展学生视界,丰富学生实践经验,通过竞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鼓励有热情、有想法、有能力的同学组队参加“互联网+”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赛事概况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二、赛事日程

1.参赛报名(630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上海赛区训练营及复赛(6-9月)。上海赛区将举办选手训练营开展培训,在915日前完成复赛,评选上海赛区各奖项,遴选参加10月在西安举行的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三、参赛要求

1.项目范围

我校2012-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2016年和2017年结项项目、2017年立项项目要积极、主动报名参赛。

其他未经学校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符合大赛要求的项目可积极报名参赛,获上海赛区奖项的项目,将在2018年立项评审中优先考虑,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额外持。

2.参赛项目类别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3.参赛项目要求

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及2012年以后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其中:

1)创意组须为在校生,且2017531日前未注册公司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及以上,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四、组织动员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动员2016年和2017年结项项目、2017年立项项目团队参赛,落实到人,学校将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东西条件和支持。各院系参赛队伍数量,作为各院系2017年创新创业工作考核和2018年项目立项参考指标。

请学生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报名参赛。

附:

申报系统学生手册  (http://cy.ncss.org.cn/

教育部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5672/201703/t20170316_299808.html

教务处  学生处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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