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有关精神,经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我校今年劳动节放假从4月30日至5月4日共5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3日(星期一)属国家规定公休,共3天;4月30日(星期五)和5月4日(星期二)按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放假2天。 请各院(系)及有关部门做好节前检查,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Ο一Ο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