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全日制本科教育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安排

时间:2010-06-04浏览:2772设置

 

一、考试和放假日期

1、考试日程安排

1)全校公共课考试定于621(周一)至625(周五)之间进行。

2)全校专业课考试定于628(周一)至72(周五)进行,具体考试日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日程安排表于618(周五)前送教务科备案。各院(系)最后一场考试必须安排在72(周五)上午进行,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全校一年级英语统考定于628(周一)上午815开始;二年级英语统考定于629(周二)上午815开始。

4)各院(系)的插班进修生必须参加所在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凡不参加考试者,学习结束时不发给进修证明。凡未缴纳公共必修课、二外及体育课学费的插班进修生一律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2、暑假和下学期开学日期

1)今年学生暑假从75(周一)至94(周六)止。教职工放假日期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2)下学期报到注册日期为95(周日),96(周一)正式上课。

二、复习考试要求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必须充分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期末复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各任课教师应针对教学要求及学生的薄弱环节加以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课程考试命题,应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着重检查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封面或标题按教务处统一要求设计,试卷内容难易应有适当坡度;要确保考试结果基本呈正态分布;并附有AB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每门课程试题答卷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学时。试卷应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院(系、部)备案。试卷若出现各类问题应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考试结束后,各院(系、部)应按规定保存学生试卷。

3、复习考试期间,各院(系、部)必须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教师应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凡发现学生考试作弊或协同考试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令其离开考场,并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4、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公共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如有旷考或作弊等异常情况须在该表注明。考试结束后,主考和监考教师清点完试卷,根据要求填写“公共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由开课部门教学秘书收齐后送教务科存档;各院(系、部)可参照该表制作“专业课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我校《考试和考试纪律规定》。

6、学生考试必须凭一卡通参加考试,遗失一卡通的学生,应及时申请补办。

7、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作缓考处理。我校世博志愿者凡符合《关于我校世博志愿者考试管理与成绩评定暂行规定》的可以申请缓考,经审核同意后可参加缓考。凡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未获的批准者而不参加正常考试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8、考试期间采取两级巡查制度,校试场巡视组将对所有公共课考试和部分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各院(系)试场巡视组必须对本院(系)学生参加的公共课和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

三、成绩考核记载

学生成绩的记载均按我校《关于学生成绩记载的规定》执行。如有考试不及格须补考者,必须在本学期放假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该课程(包括公选课)考试结束一周内,从教师评教网上输入课程成绩,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在教师成绩输入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审核,并于开学三周内将期末成绩和补考成绩汇总后,送交教务科。

 

 

 

                                            

                                          2010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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