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4浏览:1224设置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多语种+”办学战略,加强“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培养,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质量提升年”系列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开展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建设一流本科专业为目标,通过立项资助一批前期基础好、优势特色明显、改革思路清晰的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积累宝贵经验。

二、建设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须结合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规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等文件精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 广泛调研

各院(系)须走访各兄弟院校、专业相关企事业单位、毕业生等,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开展广泛、深入的市场调研和人才需求的预测分析。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要通过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实地调研本专业的国内顶尖高校至少3所、收集研究至少2所国外知名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其中语言类专业至少研究1所语种对象国高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所有专业还要深入分析各专业在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反思当前人才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方对本专业人才的要求,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定位

通过调研学习、专家把脉、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学习和研讨,确定本专业在国内相关专业中的定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确定本专业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并提出实现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

3.专业培养目标

围绕专业定位和人才需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突出专业建设特色。

4.培养要求

各专业要对照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业特色,细化人才培养规格,明确专业培养方向和基本培养规格组成。培养方向明确所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以及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基本培养规格规定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能力等。

5.课程体系

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构建目标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各专业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各专业须明确每门课程或每个培养环节的目标和作用,注意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避免因人设课、内容重复等现象;各专业须明确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原则上每门课程都应承载着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具体要求。

6.学生多元成长路径

各专业按照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思路,以学生为中心,强化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相结合、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国内学习和国外学习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学生的多元培养和国际化特色培养,积极推进第二课堂、校外实践、行业协同、创新创业和国际化办学,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晰学生成长的多元实现路径。

三、建设内容

各专业须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一系列相关配套成果。学校建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简介

主要包括专业所属学科、专业的历史沿革、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如师资队伍、实习实践平台等,需要强调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特别是能反映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特征;

2.专业培养目标

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设置紧紧围绕学校培养“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明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3.培养要求

衡量人才培养水平,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从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三个方面对学生提出要求;

4.学制

5.学位及学分要求

6.核心课程与特色课程

核心课程应是能够培养学生具备专业核心能力的课程,特色课程为该专业体现学校培养特色的课程;

7.培养计划

8.多元培养

包括辅修、双学位等多种模式的多元学习渠道;

9.国际化特色培养

列明单位/专业现有的国际化办学资源,可列明本专业对学生国际化特色培养的支持及相关要求等;

10.课程逻辑关系图

体现课程体系如何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服务,明确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等

11.其它

四、工作安排

(一)遴选方式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各院(系)开展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工作。本年度以院(系)自主申报、学校遴选立项的方式确定若干个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工作。

(二)进度安排

1.各院(系)组织申报(2017年10月—11月)

各院(系)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各院(系)须成立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确定本院(系)推荐申报的专业。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立项(2017年12月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拟立项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确定立项名单并拨发建设经费,各院(系)须根据建设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开展中期检查2018年6月前)

学校于2018年6月前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各院(系)须在此之前完成专业及行业专家对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诊断,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此外,各院(系)须至少完成标杆院校、用人单位、学生等调研工作以及确定专业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等工作。

各院(系)须按照要求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表专家诊断意见原始材料、调研总结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材料。各院(系)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展示,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4.各院(系)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2019年3月前

各院(系)须于20193月前初步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并自行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学校

各院(系)须按照要求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结题验收表》、总结报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报告和原始记录以及其它支撑材料等。

5.学校组织验收2019年5月前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提出反馈意见。院(系)根据意见修改,确定最终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经费安排

按照每个专业平均10万元的额度核定建设经费。

五、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在11月20日前,以所在院(系)为单位,将以下签字盖章后的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1、《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

2、《上海外国语大学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曹青梅

话:67701028、35372428

   箱:zhul@shisu.edu.cn

   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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