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07浏览:1551设置

 

各院(系、部):

课程建设是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于切实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历来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坚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建设。希望各院系(部)充分重视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积极动员并组织申报。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课程建设项目包括一般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申报主干课程应有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和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体申报范围及条件请参阅《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课程中心网站 http://cc.shisu.edu.cn “教学服务”——“教学文件”栏目)。

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皆不可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项目;申报人作为校级、市级及国家级课程建设资助项目负责人有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申报项目与以往课程建设项目内容重复者,本次不得申报。

为推进专业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各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制定科学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应该与学科、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的目标及方向。根据我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本年度要求各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申报校级精品课程1门,主干课程和一般课程不少于3门。

二、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373月28(系、部)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统一上报。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可从课程中心网站 “教学服务”——“教学文件”栏目下载),经院(系)审核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并在课程中心建立以所申请课程名称命名的课程网站,将相关辅助材料传至网站做评审之用。申报表需提交书面版本及电子版本,书面材料请各院(系、部)有关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35372426;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7701028),电子版请传至课程网站“互动栏目”中的“课程资料”栏目,并至少将开放权限设置到“校内师生”。

2.评审阶段:3284月28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初审;学校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终审,本年度我校课程建设基金立项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几点说明

1. 一般课程、主干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请参阅课程中心网站 “教学服务”——“教学文件”栏目。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各申报课程的课程组教师可查阅有关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和申报资料,网址:http://166.111.180.5/new/,相关的文件可点击该页面的“政策公告”栏目,申报课程的填写内容和评审标准可点击“表格与标准”栏目。

2. 为一步培养和提高教师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利用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和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我校于20084月开始搭建“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中心”网络平台,并依托此平台开展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展示、评审及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上海市、全国各级各类课程项目、教学成果等奖项的申报和评审也要求网上展示。

3、课程中心与校园网信息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工作已于去年完成,教师可通过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后直接点击右侧“应用系统”内的“课程中心”即可直接登录。相关使用说明详见课程中心主页“常见问题”栏目。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一旦公布,教务处即组织召开课程建设启动会议,并开展课程中心相关应用培训。

4、请各院(系、部)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整合历年课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检查落实这些项目在教学中的应用,并指导督促未按期结题项目尽快结题。

 

                                  教 务 处

                               2011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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