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报“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材料要体现学校特色和专业优势。
2.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1堂课)。
3.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4.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5.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6.授课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二、填报及组织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将本项工作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将“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教学单位内部开展“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工作时需明确“审什么”“怎么审”,做到明确细致有效。
所在单位 | 专业 | 名额 |
德语系 | 德语 、瑞典语 | 1 |
东方语学院 | 阿拉伯语 、波斯语 、朝鲜语 、印度尼西亚语 、土耳其语 、泰语 、希伯来语 、越南语 、印地语 | 1-2 |
俄罗斯东欧中亚学院 | 俄语 、乌克兰语 、匈牙利语 、乌兹别克语、哈萨克语 、波兰语 、捷克语 | 1-2 |
法学院 | 法学 | 1 |
法语系 | 法语 | 1 |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公共关系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2 |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 国际政治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商务英语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英语教育) | 1 |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 1-2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汉语言 | 1 |
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 日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 1 |
西方语系 | 西班牙语 、葡萄牙语 、希腊语 、意大利语 、荷兰语 | 1-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教育技术学 | 1-2 |
英语学院 | 英语 、翻译 | 1-2 |
请按教学单位提交材料并明确推荐排序,各单位额度详见下表。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至教育部。
三、申报方法
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2)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liusishi@shisu.edu.cn。
联系人:刘思诗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室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附件1: “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附件2: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