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我校第一批可推荐申报项目为1-2项,请各院(系)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紧密结合我校“十二五”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及办学实际,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成绩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效整合本单位及相关专业学科等多方力量,踊跃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积极开展专业综合改革实践,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将实行院(系)申报、专家组评审、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鉴于下学期开学时间较晚,请各院(系)利用寒假时间深入研讨、认真准备、积极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推荐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3日(周五)前请各院(系)将纸质版《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提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稿至xiaolin@shisu.edu.cn。
2.3月下旬教务处初审。
3.4月上旬专家组评审。
4.4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肖琳;联系电话,67701028;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
附件:
1.《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