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视组的通知

时间:2013-05-21浏览:1789设置

 

各院(系、部门):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巡视制度。

校级巡视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庆华

组员:李基安  孙建  皮凡倩  蒙象飞

校级巡视组将巡视所有公共课考场,抽查部分专业课考场。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下发的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安排,在考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观,营造诚信、公正、公平的学习氛围;并成立院(系)巡视组,对本院(系)的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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