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度检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特色专业和优秀教学团队有关建设和评估工作,需按年度对建设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2013年度我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优秀教学团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检查范围: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3个优秀教学团队。
建设批次及年份 | 特色专业名称 |
第一批 (2007年) | 阿拉伯语 |
非通用语种西方语群 |
西班牙语 |
非通用语种亚非语群 |
第二批(2007年) | 法 语 |
日 语 |
第三批(2008年) | 英 语 |
第四批(2009年) | 俄 语 |
第六批(2010年) | 德 语 |
新 闻 |
教学团队名称 | 立项年份立项等级 |
英语教学团队 | 2008年度上海市级 2008年度国家级 |
基础法语教学团队 | 2009年度上海市级 2010年度国家级 |
英语语法教学团队 | 2010年度上海市级 |
2.检查形式:以项目自查和院系审核为主。
3.请各特色专业建设点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上外办〔2012〕18号)(附件1)要求,结合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规划,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年度进展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请各教学团队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上外办〔2012〕24号)(附件3)要求,结合申报任务书和建设协议,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总结报告书》(附件4),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4.请各特色专业建设点、优秀教学团队所在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对专业年度进展情况和教学团队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填写“院(系)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各院(系)务必于2013年12月22日前将《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年度进展表》(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总结报告书》(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科(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并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hwang@shisu.edu.cn。为方便评审,建议将支撑材料进行适当装订。
5.学校鼓励各特色专业建设点和教学团队积极利用“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中心”网络平台建立项目展示网站。展示网站将作为结项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6.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年度检查,利用本次检查认真总结项目成果并制定下阶段建设计划。本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下拨的主要依据。
7.学校将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组织专家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特色专业和所有优秀教学团队进行结项评审。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年度进展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总结报告书》
教 务 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