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巡视制度。
校级巡视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庆华
组员:李基安 孙建 徐丽云 王蕾
校级巡视组将巡视所有公共课考场,抽查部分专业课考场。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发布的学期期末结束工作安排,在考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观,营造诚信、公正、公平的学习氛围;并成立院(系)巡视组,对本院(系)的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