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学校在总结本年度第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2015年第二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训练,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项目研究可涉及各类学科专业,鼓励不同专业学生组成团队开展研究。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倡导学生结合专业学习来开展创业训练,鼓励团队成员根据各自不同的专业背景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进行调研分析,完成创业计划的市场调查、财务分析、营销策略、风险评估等不同环节。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
2、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四年级学生可以参与但不可作为负责人,项目毕业前必须完成;
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四年级学生可以参与但不可作为负责人,项目毕业前必须完成;
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不少于3人),一年级学生可以参与但不可作为负责人。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创新训练项目应配备指导教师1名;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为2名,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3项。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位本科生原则上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担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项。
3、鼓励选题来源的多元化。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在选题阶段,指导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兴趣,指导学生选择具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或富有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题目。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进行审查和指导,也可与学生共同拟定选题,或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项目和企业合作课题提出适合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的项目供学生选择。
4、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一定要在毕业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在毕业前要完成,如果无法完成可更换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以自主创业者身份继续完成。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四、资助经费与申报额度
1、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0.2-0.8万元/项;创业训练项目0.4-1.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2-5万元/项。
2、在参考第一次申报各院系立项项目数量的基础上,本次各院系推荐额度请见附件。鼓励各院系学生积极参与,同时希望各院系努力把好项目质量关。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为方便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管理,学校启动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平台,网址:cxcy.shisu.edu.cn
本次申报将采取“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方式进行,相关申报程序如下:
1、院系动员和学生申报:各院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仔细阅读《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选题并进行前期的调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文件名以“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所在院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如“创新训练-金贸学院-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质量监控机制的研究—张桑”,并网上进行申报(申报书及其它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交后联系指导教师在网上填写意见,最后将纸质版申报书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网上申报详见使用手册)。
2、院系评审:各院(系)组织院(系)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和院(系)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所有申报项目务必组织答辩,确定本院(系)拟推荐项目(网上操作详见使用手册)。
3、院系上报材料:各院系网上填写最终学院推荐意见、评分和排序。2015年4月22日前,各院系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科:
(1)各项目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请确认网上已经填写最终的学院意见、评分和排序。
(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网上自动生成,纸质版中最后一列“项目简介”可隐藏不打印出来,但网上电子版须包含最后一列“项目简介”);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并再次确认以上材料已在网上系统中提交。
4、校级终审:教务处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终审,主要依据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项目实施思路、项目管理、项目保障和项目预期成果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届时项目负责人和院系管理员均可登录系统查看相应的结果。
六、相关说明
1、为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校规定每位本科生可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担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项。
2、希望各院系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动员在校本科生积极参与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来,也希望各院系专家教授积极指导学生选题及申报工作,以提高项目的质量;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训练,带有一定的科研性质,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同学们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在项目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希望同学们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所收获。因主观原因(如考研,实习等)轻易放弃项目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缴已拨经费。
5、选题指导:建议各院系总结过去项目选题的经验,通过动员会、选题指导讲座等形式,强化对学生选题的指导。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鼓励同学们“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结合所学专业和兴趣,选择符合当前社会热点,具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或富有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题目。切忌选题过大,超出学生的研究能力范围。指导教师也可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项目和企业合作课题提出适合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的项目供学生选择。
6、其他相关信息,往年各类项目情况以及各类通知均可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站查看:http://cxcy.shisu.edu.cn。今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相关通知都会在该网站发布,请同学们经常关注。
7、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朱磊,联系方式:67701028,邮箱:zhul@shisu.edu.cn,办公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6、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