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课程建设是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于切实推动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及要求
(一)精品课程、主干课程、一般课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担任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申报主干课程应有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和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体申报范围及条件请参阅《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附件1》。本年度精品课程建设重点为大类平台课和有显著特色的专业课。
(2)申报人作为校级、市级及国家级课程建设资助项目负责人有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申报项目与以往课程建设项目内容重复者,除非在课程教学设计上有重大改变,本次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业评估中的重要参考指标。各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制定科学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应该与学科、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专业建设的目标及方向。
3.建设要求
各类课程建设标准请见附件5:《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修订)》、《上海外国语大学主干课程建设标准(修订)》和《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课程建设标准(修订)》。
(二)大类平台课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重点建设一批注重多专业融合的本科大类平台课程。
1.申报条件:
(1)大类平台课应该是相近学科的共同基础课,面向校内多个专业开设,一般为教学计划内教授学科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必修课程(包括实践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受益面大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课程主讲任务。课程教学团队应不少于3人(包括课程负责人)。
(3)大类平台课程是教学计划最基础和核心的部分。希望各教学单位以本次申报为契机,制定大类平台课程3-5年建设规划。建设规划中应明确教学单位二级学科3-5年内课程建设的目标、重点建设的平台课程、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建设规划将作为其他教学立项的重要依据。
2.建设标准
大类平台课程在政策和经费待遇上等同于校级精品课程。所有建设要求应参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三)微课程建设项目
微课程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课程的重点或难点内容进行相关教学资源与教学活动的设计,以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每个微课视频仅讲授一个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习的重点、或难点、易错点。
1.申报条件
(1)微课程所属课程应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2)负责人须为本校教师,并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课程教学效果佳。鼓励教学团队合作完成不同知识点的讲授。每位参与教师讲解自己最擅长的知识点,充分保证微视频的最优化;
(3)微课程应精心设计,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课程内容注重前沿性、综合性、实践性。
2、立项建设内容
申请立项的微课程应涵盖所属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每门微课程所需录制的微视频一般不得少于15个,并配套编制每个微视频的教学设计文本(WORD版)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资料。课程建设完成后,所有微视频课程资源须在学校课程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3、微课程视频制作要求
(1)微课程应涵盖所属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录制的微课程视频一般不得少于15个,每个微视频录制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各知识点之间形成网状结构,保证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性,避免微课程的过度碎片化。
(2)完成微课程网站建设,配套该微课程的教案、课件、习题等辅助性教学资料,巩固学习者的学习效果,使学习者通过系列化的小模块学习实现大知识的建构。
(3)视频片头应显示内容标题、学校名称和主讲人姓名等信息;
(4)视频画面清楚,无杂音。
三、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4月14日—5月11日
2.评审阶段: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初审;学校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进行终审,评选本年度我校立项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四、材料提交
1、各院(系、部)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统一上报。申报精品课程(包括大类平台课程)、主干课程和一般课程的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附件2)。大类平台课程的申报另需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大类平台课程3-5年建设规划,对于列入建设规划的课程项目学校将会在后续的课程建设和其他教学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申报微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经院(系)课程建设委员会审核并填写相关意见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并在课程中心建立以所申请课程名称命名的课程网站,并与相关课程做好关联,将相关辅助材料传至网站做评审之用。
2、以院系为单位,请各院(系、部)有关负责人于5月11日前汇总各课程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向教务处教学科提交:
(1)各门课程的《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附件2)或《上海外国语大学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本。电子版以“申请课程类别—课程名称—院系——负责人”命名,如“精品课程——中国文化研究——国际教育学院——张三”;
(2)填写本院系《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以“XX院系2015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基金申报汇总表”命名;
同时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后以“XX院(系)2015年课程建设申报”为文件名发送至zhul@shis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朱磊
地址及电话: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7701028;
虹口校区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35372426
五、几点说明
1、推荐几个关于微课程的网站资源供各位老师参考:
(1) http://weike.cflo.com.cn/
(2)http://weike.enetedu.com/
2、 为一步培养和提高教师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利用多媒体课件学习的能力和网络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我校于2008年4月开始搭建“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中心”网络平台,并依托此平台开展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展示、评审及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上海市、全国各级各类课程项目、教学成果等奖项的申报和评审也要求网上展示。
3、本次申报要求教师必须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上建立课程网站。教师可通过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后直接点击右侧“应用系统”内的“课程中心”即可直接登录。相关使用说明请进入“我的空间”后点击“在线帮助”查看。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一旦公布,教务处即组织召开课程建设启动会议,并开展课程中心相关应用培训。
4、请各院(系、部)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整合历年课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检查落实这些项目在教学中的应用,并指导督促未按期结题项目尽快结题。
教 务 处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申报表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上海外国语大学各类课程建设标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