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课前导师务必根据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学生本人的个性特点及学习实际状况,认真、仔细地指导学生填写选课单,并在选课单上签字。学生持未经导师签字的选课单不得进入机房选课。
2. 学生必须按照自己班级的课程表进行选课,在选课前务必把将要选的课程的开课号准确无误地抄在选课用的课程表上。
3.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选课,选课时必须自觉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学生在选课终端上不许做与选课无关的操作,影响他人选课。对违反操作不听从劝告者,将停止其上网操作。
4. 上网选课属于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学生必须认真参加,不得请人代选。由于代选课程而引起的错选、漏选等情况,事后教务处将不予解决,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5. 凡选定的课程,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教学活动和期末考试;否则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学生不得参加未选课程的教学活动和期末考试。
公共选修课须知
我校公共选修课共分为5个模块: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艺术与体育及语言与文化。选课时请注意如下:
1. 每学期选课不能超过二门课程(包括任选课的第二外语)。
2. 在校期间,每个模块选课不能超过二门课程。
3. 选修第二外语的学生,第三学期基础英语的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 选课时,请到开课单位查找欲选修的课程。
5. 选课要慎重,要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任意选修课学分选课,超过专业规定总学分的,需另行按学分收费。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坚持听课,参加考试。中途不听课达到该课程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作零分记载。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也作零分记载;凡作零分记载的课程,核对总学分时,该门课程也在统计之内。
6. 学生选课后须在开学后一周内上网核查自己的选课或退课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科联系,否则视为所选课程均已经本人确认,不得更改。
注意事项:
1. 选课前必须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否则无法选课。
2. 在选课前,忘记密码的同学可以到自己学院的教学秘书那里查询。
3. 选课前请参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任意选修课修满规定学分即可。
4. 高等数学和二外任意选修课是学年课程,请同学们选课时慎重。
5. 同学们可在任一可以上网的地方上选课网选课,学校的机房在选课期间对选课的同学开放,方便大家上网选课。去机房选课请带好上网卡,选完课后尽快离开机房。
机房可供选课的时间段:
图文楼405:周一:16:30~20:00;周三:8:30~11:30;周四:16:30~20:00;周六:9:30~20:00;周日:9:00~15:00
图文楼406:周一:8:30~20:00;周二:8:30~11:30;16:30~20:00;周三:8:30~11:30;周四、五:8:30~20:00;
周六:9:30~20:00;周日:9:00~15:00
图文楼411:周二:8:30~11:30;16:30~20:00
图文楼103:周一~周五:9:30~21:00;周六、日:10:00~20:00
图文楼513:周一~周五:8:30~21:00;周六、日:10:00~20:00
6. 选修课名额是随机发放的,选满了就没有了,请同学们不要在机房里等候发放名额,耽误其他同学选课。
7. 在选课过程中若发现有必修课选不上,请及时向学院教学秘书反映。
教 务 处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