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鼓励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熟悉国际通用的论文写作规范,我校教务处日前制定并在教务网上公布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补充规定》。该规定在论文的组成、相关资料的填写、论文撰写的内容(封面、谢辞、诚信声明、中外文摘要、中外文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写作细则(语言表达、打印、标题体系、页码、字体、字型、行距、用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要求凡是用英语撰写的论文,其体例必须按照严格按照MLA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第五版)的规范完成注释和参考文献部分。用其他语言撰写的论文可以参照该书的要求。
该规定还对学士学位论文作者论文完成独立性声明、材料引用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
据悉,该规定从2006届毕业生开始实行。
具体规定详见http://ofd.shisu.edu.cn/content.php?id=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