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校长谭晶华巡视期末考场

时间:2008-06-17浏览:2758设置

6月16日是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一天。常务副校长谭晶华教授率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领导巡视了所有考场。谭副校长认真听取了教务处和学生处等部门的领导有关期末考试工作的整体情况汇报,并深入所有试场检查考试管理、考试秩序、试卷质量以及学生答题情况。

 

谭副校长在巡视中指出,我校本学期下发了《关于抓好教学六个基本环节的指导性意见》,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如何抓好考试。我校不仅要抓好考试的改革,更要一如既往地抓好考试纪律,松懈不得。考风是学风和校风最重要、最直接的体现,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谭副校长强调,一定要通过严格规范的考试,进一步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和作风;监考老师一定要执行监考规范。谭副校长要求,期末考试巡视组在考试期间必须加强考场巡视,严抓考试纪律,为所有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院(系)专业课考试的最后一门必须安排在6月27日上午。对在考试作弊行为学校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巡视中,谭副校长高兴地看到,所有考场的主考老师和监考老师都按时到位,开考前宣布考试纪律,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将考试证放在桌子左上角。极个别没带考试证的学生也按照要求到教务处补办了证明。

 

教务处对本学期期末考试作了周密的安排,在复习迎考阶段通过电子显示屏作了广泛宣传,要求学生"树严谨考风,做诚信学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展勤奋学风,示优良校风,争当诚信文明大学生"。学生工作部、各院(系)也要求学生诚信迎考,引导学生自律、自强、自爱、自尊。按照学校的规定,在专业考试期间,各院(系)必须成立考场巡视组,巡视专业课考场。

 

按照学校考试规定,凡是旷考的学生将受到处分。各院(系)必须严格受理学生的缓考申请,教务处将严格审批学生的缓考申请。凡未经审批而不参加考试的将视作旷考。凡是期末考试未能通过的必须在下学期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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