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启动协调会顺利召开,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时间:2012-02-27浏览:2771设置

224上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启动协调会在虹口校区英伦厅召开。副校长冯庆华、教务处处长李基安、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协调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赵美娟主持。

赵美娟副处长首先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的背景作了简要的介绍。她指出,“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在全国120余所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及一部分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试点实施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生的创新潜力得以充分展现,成果丰硕。2011年,国家直接资助学生项目累计18324项,参与大学生53360。日前,教育部正式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启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在“本科教学工程”中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扩大参与高校数量,在项目形式上拓展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参与高校分为ABCD4组,我校被确定为B类高校。按照要求,我校2012年项目总数为150项,未来4年项目总数预计将达到420项。上学期末,教务处按照通知的精神,积极做好计划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与团委、学生处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制订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草案)》、《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等文件,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计划内容、项目管理、政策支持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训练计划开展的实施方案,并在本次会议上提请讨论。

李基安处长随后宣读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与会人员讨论后获得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领导、组织和协调创新创业计划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冯庆华担任。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团委、国资办、各院(系)相关负责人担任委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教学科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随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冯庆华主持召开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冯庆华主任表示,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紧密结合“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有特色、善创新”的高端国际化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要求,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以探索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深化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为此,学校将加大经费投入,拓展培养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

1.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发挥文科类院校研究和实践特长,以选修课程带动项目开展,以项目开展促进课程改革。整合教学资源,积极开设全校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方面的通识性理论和实践课程。结合各专业培养要求,积极鼓励各学科专业开设多门相关创新思维训练及实践课程。

2.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要积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免费做好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以及技术等服务工作。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可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中心”网络平台建立项目网站,进行项目展示、开展创新研究和实践。学校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宣传报道和学习交流、互动促进等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情况,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合作和交流的机会。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在各类评奖评优和免试推荐研究生时获得相应加分。对指导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教师,学校根据其指导项目的时间、项目内容计算其指导工作量。学校将定期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优工作,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4、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经学生(限项目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院系指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查,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代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草案)》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生处、团委和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等部门就学生成功创业的案例经验和大家进行了分享交流。(教务处 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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